最近五、六年在農村調研,有一個感覺就是鄉、村兩級越來越忙了,真正是“5+2”“白+黑”,沒日沒夜忙。
過去村干部是不脫產的,主要完成上級安排的有限的中心工作,比如取消農業稅前的計劃生育、收糧派款,再解決農田灌溉和調解民間糾紛。
取消農業稅后,之前依托農業稅收取的共同生產費已取消,農村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建設沒有經費投入,農村基本生產生活秩序的維系成了問題。開始有越來越多自上而下的財政資源投入到農村為農民提供必需公共品。
國家之前向農民收錢很難。現在則發現幫農民建設公共品、給農民分錢也很難。其中難在兩處:第一,國家為農民建設公共品,常有農民當釘子戶謀利,且一戶當成了釘子戶,其他農民也學習當釘子戶,越多資源向農村投入,就有越多釘子戶試圖從中謀利。第二,國家向農村投入資源,資源使用效果怎么樣,中間有沒有尋租,好鋼是否用在了刀刃上?幾乎可以肯定,資源下鄉一定會產生尋租行為,因此,隨著資源下鄉,國家也就會加強對下鄉資源的監管,也就是規范下鄉和督查下鄉的過程。
國家向農村轉移資源是各個部委通過設立項目來實現的。每一個向農村轉移資源的部委都要設立部門規范和督查程序,都可以對基層進行檢查評估。不同地區情況復雜,自上而下的規范到了基層,越是具體明確就越是難以適應基層實際。寬泛的要求又讓基層在資源落地時打擦邊球。每一個基層實踐中出現的問題,都會變成整個部委整改的要求,這些整改就通過中央再傳導到基層,基層的感覺就是朝令夕改,也就應付了之。
為防止基層應付,部委設計出各種督查辦法,采取各種技術手段,尤其是不斷強化辦事留痕與填表報數據來防止基層的工作敷衍。這樣一來,基層工作僅是應付上級填表報材料就精疲力竭,哪里還有時間去做真正接觸群眾的工作!
問題是,村干部越來越忙,卻幾乎沒有時間去做群眾工作,這種情況與基層工作應當以接觸群眾、做群眾工作為主的要求顯然有巨大差距。
如何讓基層干部從應付上級檢查中擺脫出來,真正做當地群眾工作,是當前農村基層治理中的重要問題。
(作者系武漢大學社會學系主任)